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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大事



即將步入5月課稅季節,為了避免稅務人員因貪圖查稅獎金而濫行查稅,財務罰鍰給獎分配辦法於93年4月21日經立法修正為除舉發人外,執行人員不再發給獎金。前財政部長張盛和接受立委質詢編列千萬獎金理由時卻辯說:「沒獎金不足以養廉」,並大言不慚地說:「過去國稅局局長可領獎金百萬元」,因此財政部國稅局就持續以變相的稅務獎勵金等名目進行分贓且幾乎人人有獎,以北區國稅局為例,101年總員額2,176人,卻僅35人沒得獎,莫怪經濟不佳,稅收卻可連年超徵,近3年已超徵近4000億元,不禁令人懷疑稅務員為貪圖高額獎金,才造成稅單浮濫亂開情形。

李述德前財政部長曾說:「政府課稅心安理得,人民繳稅心甘情願」,查稅係屬稅務人員正常工作範圍,本不應給付獎金,人民要求的也不過是「依法課稅」,但從前任財長的「沒獎金不足以養廉」到現任財長許虞哲的「要課稅就別講人權」,即可看出台灣人民長期受稅務假案、冤案之欺凌嚴重性;法治人權觀念薄弱的部長,上梁不正下梁歪,讓無良稅務人員恣意開單,雞排紅茶可開單、張冠李戴也照開、就連陳長文大律師及公益律師黃文皇也成稅災戶,難怪欠稅欠費待強制執行案件會年年暴增,由103年477萬件、104年653萬件、105年809萬件,平均每10戶就有9戶有欠稅欠費待強制執行的問題,實在恐怖。

小英政府一直強調要轉型正義、要解決問題,但與人民最切身相關的稅改卻老是落在調整免稅額的小是小非上,人民要的不僅是數量,而是要稅務機關嚴守程序正義,稅務人員能落實以民為本的觀念,能「依法」、「依證據」課稅的本質問題,及稅務人員為了稅收及獎金而亂開稅單時,能有懲處及退場機制進行制衡的問題。稅不好,投資不會來,經濟絕對不會好,筆者強烈建議刪除任何名目的稅務獎勵金並落實刑法第129 條濫權徵收罪,落實懲處機制,讓不良稅務人員退場,以實踐轉型正義讓台灣成為一個真正的法治國而能民富國強。

●作者:姚廉潔/桃園市/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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